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通过验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作者:中国宝钛报 时间:2011-04-27 点击量: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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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由陕西有色集团副总经理田照峰带队,陕西有色集团政策法规部相关人员及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行来到宝钛集团对其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会上,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白林让首先对宝钛集团近年来开展的法律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由宝钛集团副总法律顾问张俭对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听取了汇报对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的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检查,翻阅了相关文件,并与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主要对宝钛集团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后法律工作的改善进行了详细了解。
检查结束后,陕西有色集团政策法规部主任孟钢对检查情况作了简要评述,小组成员分别作了进一步说明,最后由田照峰副总经理作总结讲话,他对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宝钛集团的法律事务工作一直开展的就很不错,在陕西有色集团系统内位于前列。经检查,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岗位职责到位,法律事务机构人员职责到位,主要制度基本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总体合格,通过验收,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还对宝钛集团今后的法律工作还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完善并加强落实情况;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作效力,切实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三是要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白林让表示,宝钛集团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设计与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抓落实,并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探索找差距,使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运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